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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3-10作者:来源:点击: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 3月13日 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廊坊市教育考试院特针对以下事项提醒考生注意: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试时间:3月13日。
(二)考生请在3月10日至12日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确掌握各科目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遵守考试要求。
(三)请按照准考证显示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合理安排交通工具,科学规划行程路线,注意食宿卫生安全,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考试规定证件、物品等。
二、做好个人防疫
(一)考生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此外,考生每场考试都须提交一份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监测机构纸质报告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截图均可,截图需打印)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此两项可以是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四)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考试
(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觉有序接受入场安检及体温检测。考生到达考点后,应自觉遵守考点安排经入场通道有序进行安检及体温监测。除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证件、考试文具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在均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主动配合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
最后,诚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