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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提醒2026年度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办理高考加分 资格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作者:高考科来源:廊坊市教育考试院点击: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程序的通知》(冀招委〔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申请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或乡级卫生计生办(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生计生办提供证明材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考生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考生须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前(具体日期以《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为准)将通过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未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或完成审核但未在高考报名阶段申请农村独生子女优惠加分资格的,均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通过资格审查及公示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