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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提醒2023年普通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申请及随迁子女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作者:来源:点击:
一、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申请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的紧急通知》(冀招委〔2018〕4号)文件规定,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10月19日),到学校或乡级卫生健康部门(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考生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考生须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前(具体日期以《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为准)将通过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不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的,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通过资格审查及公示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随迁子女高考报名
在我市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包括下辖各区、市、县)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为同一人。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市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市的报名资格。对于不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请尽早与户籍省招办联系高考报名事宜,避免错过户籍省高考报名时间影响艺体专业测试。具体报名时间、地点等详情,请随时关注廊坊市教育考试院官网。